放疗在食道癌的治疗中占有一定的地位,而且,也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方法。但是,食道癌放疗的治疗方法会会产生很强的毒副作用,有很多患者都不能使用。那么,哪些食道癌患者适用于放疗呢?
食道癌放疗的主要毒性作用是骨髓抑制、胃肠道反应及对心肺的放射损伤晚期肿瘤患者,体质虚弱,病情恶化主要脏器功能减退,很难耐受常规的放疗。腔内治疗肿瘤局部剂量高,深部剂量递减较快,对早期食道癌表浅病灶治疗效果较好。
放疗对于中晚期食道癌腔内治疗由于深度的局限,其治疗效果是有限的。研究发现不论是外照射还是腔内照射,高剂量并不能提高中晚期食道癌放射治疗效果。对不敏感的肿瘤,外照射70 Gy或加腔内照射6~12 Gy,都不能有效地提高局部控制率。再增加外照射或近距离治疗剂量则显著增加损伤,是不可取的。
研究报道外照射60 Gy,6周加高剂量率腔内照射12 Gy,2分次/周,治疗食道癌,食管溃疡发生率高达50%。所以不敏感的组织类型多采用中药等对证治疗。对于不能根治的食道癌晚期中的复发和转移癌,合理应用放疗可以达到改善症状、延长生命的目的。
食道癌的放疗对于有些患者不能单独使用,患者在进行食道癌放疗的同时还需要结合中医治疗,这样就能缓解患者在治疗时产生的毒副作用,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。

